电投产融(资本控股)韩志伟:“融”出新路径,“投”出新模式 赋能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
日期:23-04-18
2022年,电投融和以新能源融投模式,与集团公司二级单位组建了“13+1”家新能源合资平台,累计装入新能源资产466.31万千瓦,降低集团公司负债率1个百分点。
记者:什么是融投模式?
韩志伟:轻资产概念自2019年提出到现在演变为融投模式,本质上已经成为一种产业与资本协同发展的崭新商业模式。它充分发挥集团公司新能源产业优势,利用当前新能源行业发展风口,利用目前资本市场流动性充裕的时机,寻求集团公司在新能源发展上实现项目和资本新的连接点,实现二者共同发展。融投模式能够在有效降低集团公司资产负债率的同时,满足后续新能源发展巨大的资金需求,缓解投资压力,既是我们在传统能源领域突破资本约束的创新,也是突破电力行业传统经营观念的创新,电投融和“参股JV+受托运营+超额收益”为主要内容的新能源融投模式,将进一步形成国家电投新的竞争优势,对集团公司乃至合作双方都至关重要,是各方共同利益的所在。
记者:2022年,电投融和圆满完成了增资引战、公司组建和项目落地三大任务,电投融和在融投业务推进过程中遇到了哪些难题?
韩志伟:宏观层面,一是国家的新能源政策不断调整,包括补贴的退出和核查、配套储能的要求以及电量的市场化交易等政策,对新能源电源企业业绩形成挤压;二是上游的材料短缺和市场的巨大需求,使得新能源企业投资成本面临涨价压力,随着技术迭代和市场自身平衡可能逐步缓解;三是各市场主体都在积极收购优质新能源资产,抬高市场价格,带来收购资金压力并导致项目内部收益率承压。
股东层面,根据增资引战协议,2023年电投融和需实现净利润20.68亿元,合并净资产收益率达到7.54%,以及2026年需启动上市筹备工作。未来三年,电投融和将必然承担业绩承诺与上市目标压力。
微观层面,一是公司在起步初期,需要集团公司予以项目资源的重大支持,委托管理运营要找到防止“失控与实控”的有效模式,需要进行大量的探索和尝试;二是新能源项目效益的客观规律是生命周期内ROE水平逐步提升,从目前拟收购的项目看,不少项目处在并网初期阶段,整体收益率水平存在压力;三是自身能力还存在短板,电投融和脱胎于类金融公司,目前员工以金融专业人才为主,新能源产业人才较少,需要尽快培育人才队伍,提升整体水平。
记者:聚焦融投业务的顶层设计是本次研讨班高度聚合的领域。下一步,电投融和将如何在融投业务领域更好的服务集团公司发展?
韩志伟:2023年,电投融和致力于装入新能源资产1500万千瓦,进一步提升已并购的资产质量。一是分门别类对已收购新能源项目进行系统化消缺、降低融资成本、优化股权结构;二是开展数字化改造,通过数字化赋能,包括搭建新能源资产运维、经营以及公司管理的数字化系统、推进“三网融合”,或者匹配储能、优化运维方式、改造电量消纳通道;三是通过管理提升、体制机制创新等方式,对新能源项目资产进行系统性优化迭代升级,使项目ROE(净资产收益率)实现较大幅度的提升,成为优质新能源资产。四是根据需要回表至集团公司及所属单位,或出售给有提升资产质量的客户,形成梯级滚动发展的良好态势。
通过四个方面的管理提升,致力于将融投模式打造成国内领先的新能源发展创新模式,为集团公司融投业务发展提供有力支撑,将电投融和打造成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的示范企业。